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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章 关系好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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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风有点没反应过来,愣了片刻,伸手拍拍强子的肩膀,笑着说道:“别开玩笑啦,我还要找师傅呢,就我这点本事,在小镇上唬唬人还可以,这不,我就是被别人从城里赶出来的呢。”
“哈哈哈哈,强子,你这是唱的哪一出,看不懂啊!”
陈老板突然大笑起来,笑声有些夸张,搞得凌风一愣一愣的。
强子瞅了一眼陈老板,一脸坚毅地说道:“我不管,我改变主意了,我要修炼,我要拜凌风大哥为师,凌风大哥,请收下我吧。”
“别闹了,我们先吃饭,等下你凌风大哥还有事。”
陈老板说着,拉着凌风就要走。
“凌风大哥,请收下我吧。”
凌风刚转身要走,听到噗通一声响,回头一看,强子直接跪了。
这种场面,凌风很不适应,傻愣着,有些手足无措。
陈老板见状,回头把强子拖了起来,朝楼上走去,一路走,强子还大声喊着:“凌风大哥,凌师傅,你一定要收下我。”
饭桌上,凌风才知道,陈老板叫陈洪兴,强子就是他儿子,叫陈强。
陈强不喜欢读书,陈洪兴买了好几个版本的天雷诀让儿子修炼,陈强修炼了两年,没有半天进展,然后就跑到客栈来和老子学做生意,并发誓不在修炼。
这段时间,常常有人来闹事,陈洪兴就叫儿子去顶着,也让他长长见识,结果,陈强受到很大刺激,见识到凌风的威风后,下定决心要修炼。
凌风没说答应,也没有拒绝,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笔记本,递给陈强。
“强子,这个笔记本上面是修炼的基础,你拿去抄写下来,苦练三个月,如果你能坚持下来,我再考虑要不要教你,抄完后,记得把笔记本还给我啊。”
笔记本是秋浇给凌风的,他可不想弄丢。
至于陈强能不能坚持,估计是老火,凌风在秋落制定的训练基础上,又加了很多,有几条他没练,就已经苦不堪言,陈强要是能坚持,收做小弟也挺不错的。
三人吃完饭,歇了几分钟,便听到街上传来一阵喧哗,凌风出门一看,一群人浩浩荡荡朝盘江客栈涌来。
“还要打吗!人多有用吗?”
凌风听艾迪说过,在这些小村镇,偶尔有几个人能突破到四重天,然后就被一些小城镇的大家族请去当师爷,等于是一步登天,所以,这样的小镇里,基本上没有四重天以上修为的人。
盘江镇地处偏远,比沙田镇小得太多,即便家族有钱请师爷,也没人会来。
凌风站在客栈门口,一脸微笑,远远望去,倒是有几分世家公子的范。
然而近看,他的眼睛里散发着强烈的光芒,深邃而神秘的眼神,无比的坚毅,并非世家公子们能比。
“那个小哥哥好帅呀……”
“哇,一看就是大城市来的男神,好喜欢!”
“太酷啦,你们看,他在看我耶!”
……
凌风扫了一眼人群,几位少女在犯花痴,没有看见带头男。
“咳咳,小伙子,是你约我们来的?”
人群里走出来一位五十多岁的小老头,手里拿着一根烟杆,吸了一口,吐出浓浓的烟雾,他抬手扇了一下,烟雾散去,这才缓缓开口。
“你是周家族长?”
凌风看向小老头,对方身材矮小,脸色蜡黄,眯着眼睛,不停咳嗽。
“是,你是谁,和陈家什么关系?”
“没关系。”凌风回道。
小老头皱了皱眉,问道:“那你和秋凉城秋家什么关系?”
凌风思考了一瞬,说道:“仇人关系。”
“什么?仇人关系!那你吃错药了吗!”
小老头吃惊的同时也很激动,手上的烟杆挥来挥去,仿佛一名乐曲指挥家。
对小老头的指责,凌风也不生气,淡淡说道:“我没有吃错药,我打伤了秋家二爷,他们当我是仇人,有问题吗。”
“啊……你叫凌风?”
“正是。”
凌风愉快地透露了自己的名字,既然大家都攀关系,他为什么不利用这一点呢。
“凌风!什么?他就是凌风?”
“假的吧,凌风会来我们这种小地方,你们信呀!”
“听说凌风和艾家大小姐是朋友,是真的吗?”
“我还听说凌风和秋家大小姐是朋友呢,这关系,好乱啊!”
……
人群里议论纷纷,小老头摇头晃脑,好像在整理思维。
凌风见他不说话,接着说道:“我认识艾家家主,也认识秋家老爷子,艾家大小姐和秋家大小姐是好朋友,你们要是再胡乱瞎闹,恐怕会吃不了兜着走。”
“还有,我经常在这一带活动,如果再发现有闹事现象,后果肯定……肯定比他严重得多。”
凌风说这话时,远远跑来一个独眼龙,显然是带头男,他话锋一转,把“很严重”改成了“比他严重得多”。
一群人随着凌风手指的方向看去,顿时惊成一片,带头男不知所以,伸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。

带头男三重天巅峰修为,在盘江镇是少有的高手之一,被打爆一只眼睛,可想而知,凌风说的话绝非危言耸听。
“散了吧散了吧,该干嘛干嘛去。”
小老头举起烟杆挥了挥,带头向街的另一头走去,走出去没多远,他又举起烟杆挥了挥,说道:“和平相处,互相帮助,才能过上美好生活,大家记住了吗。”
看到这一幕,凌风笑了笑,返回客栈,和陈洪兴聊了几句,转身准备去丛林。
这时,陈洪兴提出一个袋子,递给他。
凌风看了一眼装得满满的袋子,问道:“陈叔,这是什么?”
陈洪兴笑笑说道:“一些吃的,你带过去吧,我知道你要去哪里。”
听说是吃的,凌风也不矫情,伸手接了,转身出了客栈。
来到丛林,看到几间小屋完好无损,凌风的心情大好,用了一下午时间修修整整,收收捡捡,越看越喜欢。
晚上,凌风去湖里爽爽地泡了一个澡,回来时,发现小松松坐在秋千上荡漾着,一副好不惬意的模样。
凌风瞅了一眼,身形一晃,便上了秋千,一把把小松松抱在怀里,问道:“小松松,你想秋落姐姐没有?”
小松松白了他一眼,眼神带着鄙视。
凌风装作没看见,抬头看着天空发起了呆。
第二天,凌风疯狂猎杀了一天怪兽,他要赶紧赚钱,身上的钱没剩几文,往后再出去,特别是去大城市,钱直接不是钱,花起来像纸。
狩猎也算是赚钱较快的一种方式,他现在的实力,可以猎杀更高级的怪兽,赚得还更多一些。
在雷电大陆,越高级的怪兽越值钱,怪兽身上的东西全是宝,肉是美味,骨可以做成饰品,皮可以制成皮衣皮靴,肝胆之类的内脏都是珍惜药材……
大家族不屑来猎杀怪兽,小家族又没实力,只有一些不上不下的中等家族,组成专业的猎杀队,在大陆西北一带,专门以猎杀怪兽为生。
傍晚,凌风吃完饭,从树上下来,发现有些不对劲,人影一闪,掠上了旁边一株巨树。
眨眼间,一道人影出现在他的视线里,那人来到他住的小屋对面停下了,东张西望了一番,掠身上了他的小屋。
“来了吗?就一个人!”
凌风四处打探了一眼,没发现其他人,身形一晃,猛然暴起,向那人扑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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